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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弃八旬老父于不顾 法院强制执行迫其履行
时间:2016-04-19单位/部门:祥云县法院作者/编辑:刘红点击:

 

4月14日,祥云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象鼻新村对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责令被执行人杜某国到其父杜某武的住处对其父进行护理。祥云电视台记者、祥云时讯通讯员跟踪报道了法院此次执行工作,祥云检察院有关人员和象鼻新村村干部前来监督和协助执行。
该案原告杜某武与被告杜某国系父子关系,被告杜某国未履行赡养义务,原告杜某武到法院起诉。祥云法院受理后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规定了被告杜某国对原告杜某武的生养死葬义务。杜某国未按生效调解书履行赡养义务。杜某武老人已年逾八旬,如今生活不能自理,卧病在床,于是,老人于2016年4月13日向祥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儿子杜某国对其进行护理,法院同日立案,并于次日到象鼻新村强制执行。
执行局干警首先来到象鼻新村,找到杜某武老人的家,随后来到杜某国的住处找到杜某国,向他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责令他必须在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时起30分钟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对其父进行护理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杜某国随执行干警来到杜某武老人的住处并表示他会搬来与老人同住,按照法院要求的尽心尽力照顾好父亲的饮食起居,他还会想办法找钱来医治父亲的病。执行干警还详细地向杜某国交代了照顾老人的细节,并请杜某国的其余亲属监督好其履行行为,一旦得知他没有按法律规定的履行好义务,执行干警就会赶来对他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如今,法院受理案件数急剧增加,法院一直存在着案多人少的矛盾,执行工作压力很大。今后,法院将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加大对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更多的人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理解执行干警的辛苦和付出。
                      (作者单位: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