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老赖拒不执行生效判决 法院多措并举强制执行
时间:2015-07-31单位/部门:漾濞县人民法院作者/编辑:周建啸点击:

 

漾濞县法院受理执行申请人字某某申请执行何某某故意毁坏财物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何某某因故意破坏字某某的挖掘机,被县法院以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决何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附民事赔偿30000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多次保证还款又多次违误,申请人字某某要求强制执行。经查,被执行人何某某在我县某金融机构有存款5000元,在某职能部门有赔偿款3000元,财产有绵羊80只、耕牛1头、骡子2匹、摩托车1辆,年核桃收入约4万元。于是执行干警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将何某某在某金融机构的存款5000元和某职能部门的赔偿款3000元予以划拨,并将其上述牲畜和摩托车予以查封,交其管理使用,但不准擅自处理。
2015年6月19日,执行局再次下发限期履行通知书,限其十日内交纳余款22000元,被执行人再次违误。于是本院启动执行联动机制,邀约县检察院民行监督科干警、县发改局价格认定中心职工和漾江镇政法口职工再赴被执行人家中,欲对其家庭财产进行评估后强制执行。行至途中,被执行人将余款22000元电汇至本院账户,并取得申请人谅解。本院综合考虑双方系亲属和申请人已谅解的事实,对被执行人的拒执行为予以训诫后免处。至此,该案已执行清结。
该案的执行在我县边远山区引起强烈反响,给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精彩的法制宣传课,达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本案中法院多措并举采取执行措施,使案件圆满完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作者单位:漾濞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