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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互联网+”搭建平台 创新司法便民举措
时间:2018-01-22单位/部门:云龙县法院作者/编辑:李晓康点击:
2017年以来,云龙法院针对案件“送达难”、“送达耗时费力”等问题,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运用互联网+思维,借助信息化,搭建电子送达平台。在征得受送达人同意后,可以将起诉书副本、答辩状副本、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执行通知书及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送至案件当事人。
云龙法院结合县情、院情,搭建四个微信平台(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局、漕涧法庭、功果桥法庭),所有平台统一专用名称,配置专用手机,专人管理。通过微信平台点对点的沟通,鼠标轻轻一点击一接收,就能快捷清晰的知晓法律文书内容,避免了法院工作人员及当事人的多次来回奔波,节约了时间和经济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诉讼服务更加接地气,不断增强百姓司法服务获得感,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17年,四个微信平台在立案、送达、执行等环节,与案件当事人沟通达200余次,曾有怒江州案件当事人在微信平台上留有“感谢法官此举的回复”。
微信平台电子送达具有简化传送方式、提高送达效率、使当事人快速知晓文书内容的优点,是云龙法院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司法利民、便民、为民的一项具体举措。
(作者单位:云南省云龙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