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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审判助力创建平安家庭
时间:2017-12-08单位/部门:南涧县法院作者/编辑:李骋点击: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12月5日,为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南涧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我县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综治办和县妇联以及全县八个乡镇妇联在我院召开了南涧县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座谈会。会议分为现场观摩婚姻家庭的案件审理和交流座谈两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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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时30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起矛盾较为激烈的离婚纠纷案件在我院一号法庭开庭。参会人员现场见证了法官如何据法断案、辨法析理的全过程。该桩离婚案件因原被告婚后不信任彼此,缺乏沟通,不断为家庭琐事引发矛盾所致,审理涉及婚生孩子的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承担和过错损害赔偿等问题。庭审中,法官驾轻就熟,合理掌控庭审节奏,有序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法庭调解,悉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并充分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法规,进行心理疏导。庭审结束后,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对法院庭审有了更直观的感受,认为在家庭纠纷调处过程中,法院发挥着积极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交流座谈会由县妇联主席张凌云主持,我院杨霄明院长到会讲话。我院杨德光副院长对近年来我院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了总结汇报,他表示,我院作为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民事方面依法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在审理中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刑事方面针对未成年犯罪的案件,结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征,实施教育感化。杨德光副院长同时表示,我院于今年8月被列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改革涉及家事调查员、调解员、心理辅导员的选任工作,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与执行工作等,这些工作的落实需要妇联及各个单位、各乡镇的大力支持。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靖萍、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徐汝洲、县综治办主任张汝春、县妇联副主席黄红梅以及杨秋芳等各乡镇妇联代表依次对各单位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最后,张凌云主席总结说,温馨和睦的家庭是儿童健康成长的温床,妇女是平安家庭的半边天,家庭的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这些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影响家庭和谐的因素多样多发,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多,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任务比较重,各成员单位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提高对创建平安家庭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措施上要再落实,能力上要再提升。
对于会议活动的圆满举行,我院杨霄明院长表示肯定,他说,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是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应有之义,这些年这块工作成效显著得益于妇联和各单位的配合与支持。今年我院作为家事审判改革的试点单位,正在着力建设家事审判庭,将法庭调整为座谈式的围坐结构,帮助当事人缓解审判中的紧张情绪,营造“有事坐下来谈”的温馨家事审判氛围,在法庭、调解室等布置以家庭和睦为主题的字画,在审判区通道设置以传统文化、国学经典为主题的家风、家教文化墙,旨在通过民俗典故、人伦道德传播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感化处在矛盾纠纷中的当事人,在司法活动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谈话精神。改革工作将要全面展开,相信家事审判的改革将会为平安家庭创建做出非常积极的贡献。杨霄明院长还表示,法院的各项工作从来就不是孤立的,需要妇联等各单位的帮助和支持,希望结合我院的本职工作以及社会各界的人文关怀,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创建平安家庭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推上一个新的高度。
( 作者单位:云南省南涧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