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大理中院与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家事审判的特色与中国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
时间:2017-11-17单位/部门:大理中院作者/编辑:周海燕点击:

 

11月12日,由西南民族大学主办,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和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家事审判的特色与中国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在西南民族大学举行。会议邀请了法国、巴西、荷兰、克罗地亚和美国等国家的学者和法官,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云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等13所高校、社科院的专家和学者以及成都、重庆、浙江等地的法官参加会议,是国内首次以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为主题的国际学术研讨会议。
 IMG_6130_副本.jpgIMG_6130_副本.jpg
IMG_6147_副本.jpg 
此次会议的研讨内容共分为4个单元,围绕不同国家的家事诉讼实践比较、家事诉讼的基本法理、家事纠纷解决中的权力、家事审判中的权利保护等主题展开研讨。会议以全球的视野来审视家事审判改革与实践中的经验、问题与困惑,结合大理州法院两年多来的改革实践展开理论研讨,旨在推动国内外法院之间家事审判经验交流和合作,探索家事审判专业化发展,将进一步推动家事审判改革提供理论支持。
 IMG_6869_副本.jpg
 
 IMG_7087_副本.jpg
会议期间,大理中院与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还举行了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课题组共同召开家事审判改革进展情况研讨交流会,大理中院向与会专家介绍法院改革的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课题组指导专家和两位美国法官与大理中院法官们共同探讨家事审判方式、理念,工作机制改革和创新的难点、重点,明确下一步双方合作的方向和着力点。11月13日下午,大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鲍康,同时作为教育部“双千计划”法律实务部门专家、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在西南民族大学学术报告厅作《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专题讲座,鲍院长在授课中从历史、文化、制度背景层面,阐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必要性,深刻剖析了刑事诉讼制度实践方面现阶段主要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破解和革除制约刑事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是遵循诉讼规律、司法规律和法治规律的必然要求。
大理州法院在2016年初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改革的全国试点单位之一,在探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过程中,大理州法院积极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探索家事审判专业化发展,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大力加强家事审判队伍及硬件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少数民族地区特色化家事诉讼程序制度,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